余漫:“異議!庭上!辯方拒絕回答控方涉及信仰層面的因果報應或庇佑,及要求劉謙臆測他人的想法等問題。”
法官:“被告可以不用回答。”
劉謙松了一口氣!
之後控方跳過何方,直接訊問汪志銘“你為萬盛g0ng的所有權人,是否清楚萬盛g0ng員工薪水如何決定?
汪志銘:“不清楚,我不負責財務。”
“這麼高額的薪資!廟方有沒有向所在地國稅局成立扣繳單位,個人有沒有申報所得稅?”
余漫:“異議,庭上!汪志銘只是萬盛g0ng土地與建筑物的所有權人,該問題不符汪志銘的租賃工作范疇。”
法官看向控方“被告可以不用回答。”
控方馬上提出:“庭上!辯方指稱13.9895億元為薪資所得。三十七名嫌疑人平均每月每人所獲得金額高達15萬7千5百39.4元符合繳納所得稅者,蒐證後,并無相關資料顯示。”
法官看向余漫。
余漫:“請查閱第四份文件第六十二頁第一項「已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重新辦理申報手續」等相關文件。”
法官:“控方還有什麼要陳述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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