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關于海軍戰艦的分級。
基本以英國海軍部秘書塞繆爾·佩皮斯在17世紀末的分級制度為準(后經多次修改):
一級戰列艦:火炮100-132門(三層炮甲板),船員900人以上,排水量2500-3500噸。
二級戰列艦:火炮86–98門(三層炮甲板),船員750人,排水量2200噸以上。
三級戰列艦:火炮74–80門(二層炮甲板),船員500–700人,排水量1500-1800噸。
四級戰列艦:火炮50–60門(二層炮甲板),船員320-420人,排水量900-1200噸。
五級巡航艦:火炮32–44門(一層炮甲板),船員250人,排水量600-800噸。
六級護衛艦:火炮20–28門(一層炮甲板),船員180人,排水量400-500噸。
小艇:沒什么標準。
在18世紀末,一級和二級戰列艦已經成為了象征性的存在。它們雖然能裝備大量火炮,但是較為笨重,且三層炮甲板中最上層因為重心位置太高,所以只能安裝輕型火炮,在戰列艦對轟中用處很小。
而三級戰列艦的兩層甲板都能裝備重炮,火力并不輸一二級戰艦太多。同時兩層甲板重心低,適航性反而比一二級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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