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怪。
這個詞,曾伴隨著她的整個童年。
那些埋在心底的舊事,瞬間翻涌上來。
六歲那年,她第二次被領養家庭退回。
那對夫婦一臉嫌惡地說,這孩子性格怪、沒規矩,養不熟的,沒人教得好。
那時候黎珩以為,再也不會有人要她了。
可沒過多久,又有一戶人家來了,還是選中了她。
第三次被領養,黎珩學著察言觀色,學著嘴甜討好,努力做一個讓人喜歡的小孩。一開始,她擠出的笑容比哭還要難看,練得嘴角發酸,才自然地揚起嘴角。
日子慢慢過去,大人們終于露出滿意的神情。她似懂非懂地覺得,自己可能有家了。
可等到養父母有了自己的孩子,她還是被送了回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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