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消失的耳垂與「藝術」的辯解
「林律師,你看我的頭!我只是想剪個俐落的寸頭迎接夏天,結果理發師那一推剪下去,我的右耳垂就跟著頭發一起落地了!」
苦主阿豪坐在事務所里,右耳包著厚厚的紗布,臉sE蒼白得像剛看完恐怖片。他手里拿著一張診斷證明書:「右耳裂傷,縫合六針,部分組織永久X缺失。」
「那個理發師居然跟我說:少年仔,這就是搖滾的JiNg神!有些傷痕能讓男人更有魅力。」阿豪氣到傷口隱隱作痛,「店老板更扯,他說理發師是承攬制,不是他的員工,叫我直接去找那個理發師求償,說店里只負責出借場地!」
晨曦推了推眼鏡,看著那張「組織缺失」的診斷書,感到一陣惡寒。他轉頭看向老江,老江正用一把修指甲剪修著分岔的公文夾,冷哼一聲:「這年頭,什麼都能叫藝術?把人家耳朵剪掉叫搖滾,那把店拆了是不是叫行為藝術?晨曦,告訴他們,老板想甩鍋,法律準不準?」
2.民法第188條:老板的「連帶枷鎖」
「阿豪,這在民法上有兩道防線。」晨曦翻開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項,語氣嚴肅,「受雇人因執行職務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由雇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。這就是著名的雇用人責任。」
「但老板說他們是合作,不是雇用啊?」
「法律看的是實質從屬關系。」晨曦解釋道,「只要理發師是在那家店排班、穿店里的制服、受店長的指派與監督,他在法律上就是受雇人。老板不能一邊cH0U成賺錢,一邊在出事時說對方是個T。這叫風險分擔原則。」
3.律師的「現場監定」
晨曦帶著小葵走訪了那家名為「魔發空間」的理發廳。
「我們老板不在,有事找那個剪人的小弟!」一名染著金發的店員一臉不屑。
「我們不找小弟,我們找這家店的營業登記證。」晨曦冷靜地指著墻上掛著的證照,「這上面寫著負責人的名字,以及這家店的營業X質。你們的價目表、名片全都印著店名,理發師在剪發時顯然是在執行這家店的職務。根據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及一百九十五條,你們要賠償的不只是醫藥費,還有阿豪身T受損的JiNg神慰撫金。」
「JiNg神慰撫金?不就是剪破皮嗎?」店員嘟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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