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訴。
林予安的爸爸偶然得知成功的商場人士為沈氏集團辦事,他只認識一位姓沈的男孩,男孩出國了。那位不熟的學弟為什麼要幫忙設局陷害他,他不得不選擇認罪;為了他的孩子,他必須盡快出獄。
贓款必須全數(shù)繳回,已經(jīng)用在醫(yī)藥費與房貸的錢也必須繳回。陳文慧選擇承擔這一切的一切,值得慶幸的是林予安的爸爸沒有一口氣將贓款全數(shù)花光,否則她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。
移審。
宣判。
林予安的爸爸看向坐在旁聽席的陳文慧。
陳文慧聽不見林予安的爸爸說些什麼,但是嘴形似乎不斷地說著:「對不起……幫我照顧予安……」
陳文慧不自覺地點頭,盡管她覺得好累。雖然已經(jīng)在學校擔任助教,但是只靠助教的薪資是入不敷出。
入獄。
林予安被送到身心障礙養(yǎng)護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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