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嘆了一口氣,搥搥發酸的大腿,又按了按發麻到幾乎要要沒知覺了的小腿,覺得天快要亡我。
在得知自己多了個未婚夫後,當然是很反對的。
甚至已經準備好了要長期抗爭,雖然在這幾天的相處下,我發現了這個家伙不但有錢又帥還知識豐富,而且對外很紳士(但對我很霸道)。
可那也不代表我就得對他心動。
現在甚至覺得很煩。
基本上父母是同意這個婚約的,甚至覺得宗伯家的孩子居然如十年前一般,就只中意自己的三nV兒,并沒有因為三nV兒是亞莫娜而放棄這個婚約,還帶點感謝,畢竟像我這種明明是能力者的孩子,卻沒有自保能力的人,在十六歲的生日過後,如果沒有人保護,很容易被蟲子吃掉。
而且是誤吃。
就姊姊的形容聽來,還是那種就像是人類吃到不新鮮的食物,會拉肚子。
聽著實在可悲,被隨便吃掉,還被當沒用處的垃圾給排泄掉,怎麼想都是各種的不舒服。
而為了讓覬覦我的蟲子,了解到我是個沒有用處的亞莫娜,宗伯恒這幾天都帶著我到處走走看看,走到我都快要起笑了!
現在我之所以會剩一個人在這,正是因為我已經再也走不動了,Si命的賴皮發怒耍任X,魯了很久才讓宗伯恒答應我,去幫我買水,而我則是坐在休息。
他離去前,不止里三層外三層的弄了一堆防護用的結界,還一步三回頭的一直看我是不是安好,弄到我都要罵人了。
內容未完,下一頁繼續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