姬琴的計劃被昨夜的事打亂了。
她深知姬月如今得了謝京雪的庇護,她已經殺不死二妹妹了。
為今之計,唯有趁著謝京雪同姬崇禮討要姬月之前,先下手為強,將二妹妹遠嫁他鄉。
待姬月嫁作人婦,便是謝京雪再喜歡姬月,亦不會罔顧宗法禮制,冒著受盡天下人指摘的風險,強奪人.妻……即便那時候,謝京雪對姬月仍有興致,強行擄走姬月,他至多也只能把姬月當成一個玩物,不可能將她抬為掌家主母。
屆時,姬月不過是一個任人褻.玩的玩意罷了,掀不起風浪。
思及至此,姬琴寫了一封家書,八百里加急送到母親祝氏手中。
姬琴在信中說:姬月有謝家長公子相護,碰她不得。此女已成心腹大患,再不鏟除,唯恐謝家婚事有礙。此事緊要,煩請阿娘盡快拿個章程……最好為姬月尋得一戶落魄士族,逼她回到蘭陵郡,遠遠發嫁了。
六天后,皇寺齋戒結束,世家子女們回到了謝氏塢堡。
接連幾天沒吃到肉,許多公子貴女嘴饞,一回府邸就偷偷給公灶廚子塞錢,命人開小灶,熬煮點羊肉清湯送到寢院。
但薛管事得了謝京雪的吩咐,不許廚子給小公子小娘子們燉肉熬湯,免得猝然暴食,傷及脾胃,又要鬧肚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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