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保護?你說加拿大政府保護它們了?”秦時鷗反問道。
雖然他不想較真也不想爭執,但加拿大對海豹一點算不上保護——每年允許大規模撲殺海豹。這還能算是保護?
加拿大人獵殺海豹的行徑,其惡劣殘忍程度,僅次于日本人獵殺海豚活動和丹麥屬地法羅群島的‘殺鯨大會’。
聽了秦時鷗的話,有一個老漁夫不同意了,他反駁道:“是的,有人殺害了它們,但政府沒有保護它們嗎?不,政府規定一年只有春季的十五天可以獵殺它們,并且還給出了配額。這不算保護嗎?”
“年輕人,你是漁場主,體會不到我們這些窮人的心酸。誰愿意去殺害生靈呢?可是當你沒別的辦法賺錢的時候,搶銀行也是不錯的選擇。”
“小伙計,你有沒有殺過野豬?政府一樣不保護野豬,可為什么沒人抗議?很簡單,野豬會傷害田地里的糧食,但海豹不會傷害漁場里的魚嗎?它們可是最喜歡吃鱈魚的!”
秦時鷗聳聳肩,道:“這沒有什么可辯解的。各位,每個人站的角度不一樣,想法也不一樣,重要的是我們自己該怎么做。”
成年人只講利益。小孩子才分對錯,但在這件事上,秦時鷗非得做一個小孩子了。他堅持認為加拿大政府不應該允許民眾大規模捕殺海豹。
是的,政府允許捕殺野豬。可什么時候組織大群獵人去獵殺過野豬?
但獵殺海豹,卻是有組織性的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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