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有資格擁有這把琴的是華萊士或者他的未婚妻瑪利亞-魯濱遜,可是華萊士是獨生子,而魯濱遜在得知華萊士的死訊之后終生未嫁,最終逝世于1939年。
所以,從法律角度來說,這把琴斷根了,沒有主人了,誰得到就是誰的。
加拿大對私有財產(chǎn)的保護方面還是有不少值得稱道的地方。起碼政府不會用國家名義將之沒收。
秦時鷗打算收藏這把琴,他現(xiàn)在的收藏品只有一個于謙用過的田黃石印章,從價值來說,這把小提琴可能和田黃石印章沒法比,但從收藏價值來說,都是無價的。
小提琴主人華萊士的節(jié)操當真是能夠令秦時鷗感到贊嘆。
泰坦尼克號屬于白星輪船公司,而華萊士等人并不是這家公司的員工,是當時白星輪船公司從其他樂隊請來到船上演奏的。
后來巨輪撞上冰山開始沉沒,當時真實的情形一如電影《泰坦尼克號》劇情。人們在甲板上來回穿梭各自逃命,樂隊卻固執(zhí)在甲板上演奏頌歌《更近我主》,試圖平復(fù)乘客心中的焦慮。
等他們放下小提琴的時候,面前已是一片汪洋……
由于沒人乘救生船逃命。“泰坦尼克”號上的勇敢樂師們?nèi)荚嵘碓谟诖笪餮笾小?br>
在秦時鷗看來,樂隊的成員們并不是白星航運公司的雇員,因此他們和船上的其他乘客享有同等的權(quán)利。可以乘坐救生艇逃生。船長可以建議他們演奏,但不能命令他們這樣做。
樂手們留下演奏的原因。是因為他們內(nèi)心有一個共同的信念:音樂是制止混亂的有力工具,頂級音樂大師都認為。音樂可以阻止慌亂,帶來鎮(zhèn)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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