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他是9年前上任的,任職的蒙托邦還是個非常窮的省份。
約瑟夫又翻向下一頁。
這個是普瓦捷市市政專員,家產超過12萬法郎。他家中倒是有一座莊園,但那也僅能產出每年2500法郎的樣子。這莊園是其父親17年前買下的,遠不能為他貢獻這份巨額的財產。
后面連續十幾人的情況也都大致相似,皆是家產不菲,但名下卻沒能賺這么多錢的產業。
約瑟夫不禁瞇起了眼睛。報告上都是調查員能在短時間內查到的資料,所以官員實際上的資產應該還不止這個數字。
他的腦海中立刻浮現出一個詞——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。
雖然在18世紀想將這個罪形成法令不太現實,而且立法的過程也太費時間,但不耽誤將其中的理念用在調查官員的罪證上。
要知道,公正調查處可是有審問權的。而馬拉這家伙向來不喜歡官僚,只要有個抓手,他審起來肯定不會手軟。
約瑟夫當即微笑看向馬拉:“馬拉先生,您聽說過‘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’嗎?”
“啊?”
……
普瓦捷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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